10月10日-11日,泉州丰泽海事处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后渚港务码头2号泊位的某轮实施安全检查时,发现该轮存在“油水分离器进口管破损且第二道电磁阀故障”、“主消防泵出水压力过低”、“NO1、NO2货舱通气筒无关闭装置”等3项严重缺陷。
■左:货舱透气管未安装关闭装置
■中:重油沉淀柜油位计使用软管
■右:机舱污油柜污油存量明显少油类记录簿记载
船舶违法分析
“主消防泵出水压力过低”不符合《2004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国内航行)第四篇第2-2章1.3.2对消防泵要求的规定。“油水分离器进口管破损且第二道电磁阀故障”不符合《2004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国内航行)第五篇第2章3.2对“排油监控系统和滤油设备要求”的规定。
“NO1、NO2货舱通气筒无关闭装置”不符合《2004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国内航行)第四篇第2-2章2.16对通风要求的规定。
污油去向情况展开调查:该轮污油舱实际存量比油类记录簿偏少,存在去向不明情况,涉嫌违反《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
事件处罚:
对其实施滞留,并根据2018年中小型船舶专项整治要求对其上报黑名单进行跟踪管理,同时,对该轮污油去向情况展开调查。
接下来
丰泽海事处将按照行动要求继续做好 ↓↓↓
01、加强船舶进出港报告专项整治。
02、严厉打击内河船非法从事海上运输行为,协同海洋与渔业、海警等部门持续开展非法违法采运海砂行为集中整治。加强对辖区中小型船舶及其船公司的监督检查,督促其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03、严厉打击船载危险品瞒报谎报、在港船舶违规排放污油水等违法违章行为。
04、加强对辖区重点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项目的安全监管。
05、加强对辖区沿海、港区等重点通航水域的巡查巡视,严厉查处船舶未按规定落实安全航行、安全作业相关规定的违法违章行为;严厉查处渔船违章占道捕鱼、养殖等影响通航安全的违法违章行为。
06、持续深入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进航运公司、进渔村活动,强化对海船船员、渔民的警示教育,大力提升其水上交通安全意识、常识,从源头上严防商渔船碰撞事故发生。
来源:泉州海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