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即将到来,1月起,有一批新政新规将正式开始实施,看看哪些与你有关。
1)2020年全球船用燃油限硫令实施方案
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70届会议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在全球范围内实施船用燃油硫含量不超过0.50% m/m的规定,并出台了相关的《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修正案、导则和通函等。为有效实施国际海事组织2020年1月1日起全球船用燃油限硫规定(以下简称全球限硫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国缔结的《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以及《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交海发〔2018〕168号)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2)2020年1月1日起远洋船员最低基薪提高4%
12月10日,全国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第4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国船员集体协议》。根据协议,自2020年1月1日起,远洋船员最低基薪标准提高4%;自2021年1月1日起,伙食标准每人每天增加1美元;增加远洋船员工伤赔付额度。
3)新版船员考试系统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启用
9月26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启用新版海船船员考试题库和新版船员考试系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部海事局组织对海船船员理论考试题库(含采用计算机终端考试的评估)进行了更新,对船员考试系统进行了优化。更新后的题库自2019年11月1日起开始启用,新版船员考试系统(以下简称新版系统)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启用,原题库不再使用。
4)《内河绿色船舶规范》(2020)1月1日生效
为了引导业界积极使用新的绿色生态技术,助力航运业可持续发展。中国船级社(CCS)于2019年12月19日发布了《内河绿色船舶规范》(2020)。此版规范是在《内河绿色船舶规范》(2018)的基础上,基于“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指导思想进行编制。该规范将于2020年1月1日生效。
5)长江下游分道航行规则有调整!
为进一步规范船舶航行秩序,促进航行安全,我局决定对《长江下游分道航行规则》部分航路予以调整。本通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6)2020年1月1日起, 船舶航经港珠澳大桥广东水域有新规定!
日前,广东省省长马兴瑞签署第26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令,正式公布《港珠澳大桥广东水域通航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7)《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指南》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各直属海事局:
现将《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指南》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指南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原《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规范实施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海危防〔2019〕555号)同时废止。
8)2019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公布!
11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该《目录》已经2019年8月27日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同时废止。
9)将于2020年1月1日生效的SOLAS修正案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的一系列重要修正案和按该公约规定的各项强制性法规将于2020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