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行于大海中的船舶,由于存在可燃物多、空间狭小、管路密布等特点,火灾风险不容忽视,认真做好船舶消防演习,就是防抗船舶火灾的重要举措。
船舶消防演习法规要求
《船舶消防管理和检查技术要求》规定
船舶应每月进行一次消防演习(客船每周一次),并按要求完成演习项目。
作为船舶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船长必须首先掌握消防基础知识,明确本船火灾危险性,具备指挥船员进行火灾扑救的能力。船舶消防安全管理人一般为三副,具体负责船舶消防工作。船员要了解消防常识,熟悉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熟悉船上消防器材放置部位,熟练掌握本岗位灭火方法。
在消防演习中,全体船员应携带规定的消防器材、装备,在消防警报发出后2分钟内到达指定位置,准备展开,并在5分钟内水枪要能出水。
消防演习后,必须对全程进行讲评,并对演习的起止时间、参加人员、设置火警部位、实施过程、存在问题等在航海日志中予以记录。
SOLAS公约规定
每名船员每月应至少参加一次消防演习。若有25%以上的船员未能参加该船前一个月的消防演习,应在该船离港后24小时内举行消防演习。在一名新船员上船后,应尽快地并不迟于其上船后的2个星期,安排进行使用船舶消防设备的船上训练。
消防演习前准备
船长或船上消防责任人应根据船舶类型、运载货物等情况,合理制定船舶消防演习计划。消防演习白天、夜间均可开展。为保证演习效果,船舶航行中、停泊中均需进行针对性演习,且船长不能提示船员何时开展消防演习。
模拟着火部位可选取机舱、货舱、厨房、生活区、油漆间、物料间等地点。根据本船配员情况预先编制好消防演习程序,并认真编排和填写船舶应急部署表及船员应变部署卡。
船舶消防演习具体内容
NO. 1 集合地点报到,并准备执行应变部署表所述任务。
NO. 2 启动消防泵,要求至少使用2只所要求的水枪。
NO. 3 检查消防员装备及其他个人救助设备。
NO. 4 检查有关的通信设备。
NO. 5 检查演习区域内的水密门、防火门、挡风风闸和通风系统的主要进口和出口。
NO. 6 检查供随后弃船用的必要装置。
NO. 7 由演习现场指挥员对演习中火灾侦测、人员装备到位速度、灭火器选择等环节进行点评,对于不熟悉职责或不会操作器材的船员尽快安排专门训练。
注意!
演习中在船船员需熟悉自己职责,能够正确使用手提灭火器,机舱人员和驾驶员能够正确使用机舱大型移动式灭火器,驾驶员和轮机员都应熟悉CO2灭火系统的操作程序、原理及应释放的数量。
船舶火灾处理流程
查明火情
发出火灾警报,确定火灾位置,采取适当的措施控制火灾进一步蔓延。
判断火情
辨别火灾类型,选择合适灭火方法,布置灭火任务。
采取行动
听到消防警报后,所有船员2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按照消防部署表要求,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携带灭火器材,在现场指挥的统一指挥下开展灭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