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6日,全球船舶回收行业迎来了重大的监管转变。国际海事组织通过《香港国际船舶安全环保回收公约》(《公约》),至今已逾16年,终于正式生效。《公约》旨在提高拆船作业的安全、环保和透明度,预计将树立一个新的国际基准,但其实际实施情况仍有待审查。如今,《公约》已正式生效,拆船行业正在发生根本性变化。现在,所有交易都必须遵守一个统一的、得到国际认可的框架。行业必须遵循以下程序和标准,以确保完全合规:
船东和现金买家
a. IHM第一部分(危险品清单-第一部分),这是一份列出船上所有危险品(如石棉、多氯联苯、重金属)的文件。
b. IHM第二和第三部分
第二部分:船舶经营性废物(如污泥、油布)中所含有害物质的详细情况。第三部分:拆解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有害物质清单,如残留物或罐体涂层。
c.“准备回收证书”(RfRC)
当IHM I、II和III完成后,本证书由认可机构(RO)或船舶的船旗国管理机构在《香港公约》框架下颁发。它标志着符合国际标准的回收过程的正式开始。
船舶回收场
a.船舶回收设施计划(SRFP)一份全面的文件,概述船舶回收设施如何符合《香港公约》的标准。它包括场地布局、废物管理协议、健康和安全程序、应急响应系统和工人培训计划。
b.船舶回收授权文件(DASR)
一份官方证书,确认船舶回收设施被授权按照《香港规则》进行回收,并拥有由船厂所在国家的国家主管当局或代表该当局的认可组织(RO)签发的批准的SRFP。
c.船舶回收计划
这是针对特定船只的计划,概述回收场如何以安全和环保的方式拆除特定船只。
它参考了船舶有害物质清单(IHM part I-III),并根据船舶的具体特点调整了SRFP。
这根据:
该船的IHM。在船舶收到准备回收证书(RfRC)之前,需要该文件。